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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注意!广东省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开始了

广东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等六部委《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要求,促进残疾人就业,科学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现就做好2020年全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单位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年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规定比例的应当到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另行发文。

 

申报时间

 

(一)申报年审:2020年申报年审时间为4月15日至8月31日,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上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二)逾期申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在规定时间内已申报年审数据有误且未在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的用人单位,以及上年有新增残疾人职工就业逾期未申报的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审申报核定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0日。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多岗位就业认定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于不同用人单位在同年度相同月份重复申报同一个残疾人就业的核定,在办理年审时,只认定第一家年审单位。对第二家用人单位同年度相同月份申报同一残疾人信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系统自动拦截,并显示此身份证在相关用人单位参保月份信息。同时,为保障和维护用人单位及残疾人基本权益,各地残联应与用人单位联系,据实核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有关劳务派遣用人方式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接受用工单位申报年审时需提供双方加盖公章的协议和派遣残疾职工人员名单,以及残疾职工在接受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参保证明、工资发放信息(实际工资不得低于接受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缓减免缴保障金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粤残联〔2018〕63号)规定,可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内申请办理缓缴、减缴、免缴保障金,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保障金时税务系统自动识别免征范围。(具体事宜咨询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其他

 

(一)电子系统网址

相关政策及表格可登录以下网站进行下载: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http://www.gd-n-tax.gov.cn;

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jyzx.gd.cn

 

(二)服务咨询电话

 

申报年审咨询: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咨询热线12385。

网报注册咨询: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咨询热线12345。

 

附件: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2.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2020年网上申报年审操作指南

(请使用IE9以上版本、谷歌或其他主流浏览器登陆)

 

网上年审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录方法

如果已注册为广东政务服务网的实名单位用户,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系统,点击后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界面并切换到【法人登录】界面。

输入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密码、验证码,然后单击【登录】按钮,即可完成登录。

注:如未注册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请按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界面进行。注册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12345。

第二步:点击【年审申报】打开【申报残疾人职工】,选择【2020】进入申报界面

第三步:核对用人单位信息。如有变更,在对应位置如实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无需修改的,直接点【确认】(带* 为必填项)。

第四步:点击“导入上年度残疾人职工”或“添加残疾人职工”信息,完整录入所有残疾人职工信息。

未显示【导入上年度残疾人职工】按钮的,表示上年未申报年审,则需逐一添加残疾人职工信息:

1. 如实完整录入残疾人职工信息后,点击【社保接口验证】

2.参保月份图标显示绿色,未参保月份图标显示红色,若验证后系统显示参保情况与实际参保月不符时,点击不符合月份图标切换状态,并点击【上传社保证明】按钮,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残疾人职工2019年《社保费申报缴款个人明细》;如是公务员,则上传加盖公章的《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1月、6月和12月)。

注:如安置残疾人职工持残疾军人证的,请选择【残疾证类型】为“残疾军人证”,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残疾军人证”扫描件。

3.完成所有残疾人职工信息录入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对系统生成的《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进行核实确认。

第六步:用人单位申报信息后,系统根据《粤财社〔2017〕51号》实施办法标准自动计算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数。

注: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第七步: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

第八步:申报完成后,需由后台工作人员进行审核,1-2个工作日出审核结果,在系统首页的右上角【待办事项】小图标点击进入查看结果。

注:如有疑问,请联系首页左下角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见下图温馨提示:

第九步:打开右上角【待办事项】,显示待办事项列表,查看“年审申报已通过复核”事项,系统显示《年审审核确认书》,点击下方的【确认】,申报年审完毕(如用人单位需存档,点击【打印】生成《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

         

第十步:申报成功后,无论你单位申报年审结果是否达标,请在规定时间内(8月1日至11月30日)自行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佛山市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禅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82345536、82345538

 

南海区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6228810

 

顺德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2831175

 

三水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703050、87703060

 

高明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联系电话:88620331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佛山残联编辑部编辑

来源:广东残联

原文地址:用人单位注意!广东省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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