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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残保金减免、残保金计算器优化方案、残保金申报审核缴纳以及申报期限说明

2020年天津企业和宝策网合作前后残保金优化对比详见下表:

企业名称

年平均人数

年平均缴费基数

(万元)

安置残疾人

(人)

残保金(万元)

优化前

优化后

为企业节省

天津A公司

100

10

1.5

15

3.5

11.5

天津B公司

500

10

7.5

75

18

57

天津C公司

1000

10

15

150

36

114

天津D公司

2000

10

30

300

74

226

  • 根据贵公司具体人数,精准测算贵公司安置残疾人时间,精确到月。

天津企业残保金依据政策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天津市残疾人就业规定》《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津地税货劳〔2016〕8号)《关于调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津地税货劳〔2017〕5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津税发〔2019〕6号)和《关于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号)等规定。

残保金计算公式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备注: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雇佣残疾人等级要求: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残疾人雇佣时间如何计算: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即雇佣残疾人时间=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天津企业残保金计算器

 例如:天津企业A公司2019年员工100人,全年工资总额1000万元,企业未安置残疾人,按照规定企业A公司在2019年1至12月需要缴纳多少残保金?

 根据残保金公式:(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即2020年企业A公司需要缴纳残保金=(100*1.5%-0)人*(1000万元/100人)=15万元

符合哪些条件的残疾人可计入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根据《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津地税货劳〔2016〕8号)《关于调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津地税货劳〔2017〕5号)的通知中

   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对残疾人户籍没有限制)

申报对象

 天津市企业上年度已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且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在本市缴纳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

申报时间

 2019年8月1日至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

申报方式

窗口申报:用人单位向税务关系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窗口申报残疾人职工就业情况。

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残疾人职工就业情况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天津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二)《个人收入统计明细》(税务系统打印)。

 (三)首次申报残疾人职工的,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须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审核结果查询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进行审核并出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天津市残保金政策相关文件:

转津地税货劳〔2016〕8号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天津市关于印发津地税货劳〔2016〕8号 《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

天津市2019年津政令第9号 《天津市残疾人就业规定》

天津市关于2019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 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工作安排的通告

天津市残保金申报审核时间:2019年关于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残保金申报审核资料

2020年天津市残保金最新政策,天津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办法》的通知

2020年天津残保金减免、残保金计算器优化方案、残保金申报审核缴纳以及申报期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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