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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省洛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公告

根据《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的公告》(豫残联〔2021〕 24号) 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洛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申报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政策内容
(一)残保金申报缴纳标准
残保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实行分档征收政策
对残保金继续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我省规定比例1.6%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
(三)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政策
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四)明确征收标准上限口径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五)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形式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各县(区)残联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审核时要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在审核前要协商一致,将残疾人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六)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
用人单位安排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超过6个月的,当年全年计入用人单位安排人数。
(七)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
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将其失信行为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审核、申报事项
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申报缴纳残保金。
(一)审核、申报时间
为进一步方便用人单位及缴费人,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未在规定时限内审核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保金由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缴纳,当年度申报缴纳上一年度残保金。2021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的时间为2020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公布的次月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申报、审核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残联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按照所属税务部门管理范围,由所在地辖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审核;税务一分局、二分局管理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辖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审核。
残保金由用人单位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实行属地管理。
(三)申报缴费工作
用人单位可选择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或纳税服务大厅,填报《残保金缴费申报表》,申报缴纳残保金。
(四)催报催缴工作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文件印发)第二十六条规定,每年征收期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需与财政部门对接,将上一年度征收期内已做费种认定且未申报残保金的用人单位数据,书面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有关审核方式、申报流程、需提交的资料等,与以往年度相同,可在相关网站查阅。
三、其他事项
(一)今年有关审核和申报征收事项按照此公告执行,如有政策变化以通知或文件为准。
(二)自公告之日起,用人单位可向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申报缴纳残保金相关事宜;向各县(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相关事宜。

各县(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涧西区电话:64823303/64823327 地址:涧西区嵩山路37号院内一楼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105室

西工区电话:63185069 地址:西工区芳林北路(原永昌路六号院)西工区委家属院

老城区电话:63963116/65231728 地址:老城区义勇北街2号(老城区残联一楼服务大厅)

瀍河区电话:69981636 地址:瀍河区中州东路共和小区7号楼

洛龙区电话:63207859 / 65555623 地址:洛龙区安乐镇大杨树十字路口东300米路北(洛龙区残联一楼年审大厅)

孟津区电话:67922186 地址:孟津区平乐路111号

电话:66930219 地址:孟津区中原路333号

高新区电话:64315180 地址:高新区华夏路与白桦路交叉口黄色房子一楼残联大厅

伊滨区电话:80889128 地址:伊滨区科技大厦33楼3307室

偃师区电话:67789639 地址:偃师区胜利路10号

新安县电话:67289692 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行政服务大厅一楼西厅残联窗口

伊川县电话:69355166 地址:伊川县人民大街西路95号

宜阳县电话:68880787 地址:宜阳县城关镇文明中路51号(县实验一高斜对面)

汝阳县电话:68225010 地址:汝阳县城关镇刘伶广场文化科技楼10楼1013室

洛宁县电话:63085226 地址:洛宁县迎宾大道与洛三路交叉口县残联四楼

栾川县电话:66817525 地址:栾川县君山东路残疾人联合会一楼大厅

嵩 县电话:66336770 地址:嵩县行政服务中心院内残联

原文地址:2021年河南省洛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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