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47号)及中国残联最新工作部署要求,现将2021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广西北海市行政区域内2021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全市辖区内的用人单位线上或线下申请审核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涉及“跨省通办”业务线上或线下申请的审核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年审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登录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办理(详见附件1服务指南),咨询电话:0779-2067336,工作QQ群452272305。
(二)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北海大道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7号窗口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窗口办理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申报表》(附件2,原件1份);
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原件1份);
3.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或在编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022年3月4日
附件:1.附件1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网上申报服务指南.doc
2.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申报表.doc
3.附件3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4.附件4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办理流程图.doc
原文地址:广西省北海市关于开展2021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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