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8】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18年度有在职残疾人的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中央、省驻德单位。
二、年审时间及地点
年审时间:即日起到2019年5月20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年审地点:市政务中心25号残联窗口。市直单位也可到所属地残联就近办理。
三、需提供资料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情况》和《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可在附件中下载)。
2、用人单位在职残疾人《残疾人证》、1至8级《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残疾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征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在2018年度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财政拨款单位可提供在职残疾职工编制卡复印件。
5、2018年度残疾职工工资发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报表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其他事项
1、《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可在附件中查看。
2、咨询电话2231507 2236816 2687258
附件: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情况》
2.《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
3.《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特此通告
德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4月23日
原文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关于对2018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进行年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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