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策网 免费获取优化方案
宝策网
宝策网
联系电话:15611267267

宝策网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残保金优化服务

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图案,加我微信

天津市用人单位新招用残疾人就业补贴

1.2020年1月1日起,对本市用人单位新招用持本市核发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人员就业的,给予新招用残疾人就业补贴。
2.用人单位与新招用的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月支付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新招用残疾人就业的,自首次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新招用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4.申请新招用残疾人就业补贴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填报《天津市用人单位新招用残疾人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4)。
(二)与新招用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申报个人所得税凭证(原件、复印件)。
(三)残疾人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每年1月份至3月份持规定申请材料,到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的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见附则第三十条)申请上一年度新招用残疾人就业补贴,经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审批通过后,于当年4月份发放补贴资金。

文章地址:天津市用人单位新招用残疾人就业补贴

本文编辑:宝策网cbj.cc

本文链接:https://cbj.cc/zhengce/3236.html

免责声明:本网除原创内容外,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仅供大家参考、交流、学习, 不构成任何形式上的建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server@cbj.cc

残保金问题?专业顾问为您解答

一对一咨询服务,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专属解决方案

免费咨询 400-038-9527
咨询
电话

咨询热线

156-11-267-267
拨号
微信
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微信咨询

QQ 顶部
定制方案

残保金优化方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