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策网
免费获取优化方案
联系电话:15611267267
宝策网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残保金优化服务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图案,加我微信
宝策网
免费获取优化方案

2019年第98号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现就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二、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三、自202011日起至202212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自202011日起至202212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本公告自202011日起执行。

 

  财 政 部

  20191231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02日

原文地址:2019年第98号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残保金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残疾人就业条例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财税〔2015〕72号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39号财政部通知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
京财税〔2019〕1333号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 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6 部门关于 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总体方案 的通知


宝策残保金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残保金优化减免申报审核代办服务。
本文编辑:宝策网cbj.cc 本文链接:https://www.cbj.cc/zhengce/2083.html 免责声明:本网除原创内容外,涉及到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传递更多信息、学习相关政策。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您认为本页面转载内容有异议,请发送相关证明邮件server@cbj.cc,在收到邮件后,我们将在核实后进行相应处理。 宝策网为全国各城市企业提供一站式残保金优化服务

相关推荐

扫一扫,微信咨询


定制方案

残保金减免方案咨询:
400-038-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