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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残保金最新政策下发,新规摸不透?详细解读来了!

然后我们就要来为大家解读一下最新残保金政策:2018新规和《若干分析》,帮助大家顺利进行申报。

2018残保金新规

被废止的前两个政策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财税〔2016〕639号)

《 京市财政局北京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 北京市残疾 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17〕778号

目前实施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18〕1271号

新旧政有何不同?

1、修改了残保金征缴上限

2017版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公平均工资未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按本单位实际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按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算。

2018版新规:将“3倍”改成 “2倍”。

对于平均工资过高且超过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企业,钱包要省钱了。

举个栗子

例→A公司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100人,上年年人均收入35万元,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按照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92477元计算,则:

原征收标准为:(100×1.7%-0)×(92477×3)=471632.7元

现征收标准为:(100×1.7%-0)×(92477×2)=314421.8元

相比原先征收标准共计节省157210.9元,这是高薪企业利好消息!对于平均工资达不到的企业来说,这个优惠就无法享用啦

2、修改了征缴机关名称

2017版规定:地方税务机关

2018版新规:都将“地方税务机关”改成 “税务机关”

《若干措施》分析

2018年 6月15日 , 北京市残联、市社保局、市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残发〔2018〕26号)

《若干措施》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而且只适用于北京市户户籍残疾人。这里需要补充一下,截止 2018年5月20日 ,北京市持证残疾人51.76万,其中劳动年龄内18.86万,已就业残疾人13.03万,仍有5.83万 未就业。该政策鼓励企业安置的残疾人也就是这5万多目前未就业的残疾人。

《若干措施》废止了先前13个政策,相当于浓缩成了一个精华版。

新政刚出台时引来很多人围观,大家都说新政中的各项福利补贴为企业安置残疾人减负了不少,但是真的是这样吗?接下来我们一起解读新政,看看实际上和你想的有什么不同。

先来看看新政中企业受益的几个相关措施

1、提高岗位补贴水平

一年合同+1.2倍+社保 = 提高补贴金额(连续雇佣)+放宽计算标准(按月计算、按年度发放)

2、社会保险补贴

招用“三类残疾人”实际缴纳50%;招用2年内未就业残疾人毕业生给予不超过5年社保补贴

3、残疾学生见习补贴

接收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享受一次性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实习见习补贴。

4、培训补贴

自行组织或委托培训机构对其招用的残疾人职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经报地税登记地的区残联审核同意后,按区残联核准 培训费用标准的80%享受培训补贴

5、税收优惠

招用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按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在计算企业所 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规定对残疾人职工工资执行100%加计扣除

6、岗位定制

鼓励用人单位开发适合残疾人劳动力个性化需求的岗位,为残疾人劳动力就业提供定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就近就便为原则,招用残疾人劳动力在常住地附近就业或居家就业

7、就业服务支持

建设残疾人帮扶性就业基地、提供特别就业创业服务、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等若干服务措

这里面我们重点说下大家最关心的岗位补贴相关。

岗位的三种标准

可申请条件:

1.与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雇佣1年后解雇了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哦)

2. 付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资

3.缴纳社保

4.按规定申报(如果雇佣残疾人但是未按规定申报通过的,也不算在内)

标准1:连续就业≤3的, 每人每年按当地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享受岗位补贴

计算方式:

1、在申领岗位补贴年度内,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满12个月的:岗位补贴金额=当地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资标准×6

2、在申领岗位补贴年度内,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不足12个月的:岗位补贴金额=当地本市12 份月最低工资标准×50%×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的月份数

3、2018 年7月-12月期间,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的:岗位补贴金额=当地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资标准×50%×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的月份数

PS:目前大部分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时间都未满12个月,那也就是说只能按照第二种和第三种计算方法计算。

再举个栗子?:比如某企业安置了一个残疾人6个月,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金额按2120计算,那么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前提下,该企业可拿到的岗位补贴金额为:2120×50%×6=6360元,感觉有点少?还没完!别忘了你还每个月支付1.2倍的最低工资给残疾人,相当于每个月多付了424元多,6个月就是2544元,那么实际补贴就是6360-2544=3816元。

标准2:连续就业>3年的,每人每年按当地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倍享受岗位补贴

计算方式:

1、在申领岗位补贴年度内,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满12个月的:岗位补贴金额=当地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资标准×8

2、在申领岗位补贴年度内,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不足12个月的:岗位补贴金额=当地本市12月份月最低资标准×66.7%×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的月份数

3、2018年7月-12月期间,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的:岗位补贴金额=当地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资标准×66.7%×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的月份数

PS:连续安置残疾人3年以上?你觉得你的企业能连续安置三年以上吗?三年安置残疾人对企业来说,管理难度和所承担的风险有多大,相信大家心里都有数。所以能拿到这部分补贴的公司也是可以说很腻害的了。

标准3:2017年10月- 2018年6月期间,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满9个月,且符合44号文件第四条规定 (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岗位+劳动报酬+ 足额缴纳社保+安排残疾人就业满一年 +按规定申报)

计算方式

1、与残疾人职工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的,按照每 3750元的标准享受岗位补贴

2、将残疾人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与残疾人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合同存续期间的,按照每 5250元的标准享受岗位补贴

3、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1.7%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每多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再按照每人7500元的标准享受超比例奖励

PS:就目前企业安置残疾人情况来看,很多企业普遍存在对残疾人不愿意招、不敢招、不知道去哪里招的问题,正常完成安置都很难,超额完成的企业就不用说了,微乎其微,所以这部分钱的难拿程度也是可想而知了。

另外还要给大家说一下申请流程。补贴申请审批流程也是十分紧张,所有一系列操作要在1个月内完成,估计很多申报人都方了。前面过五关斩六将好不容易满足了某项申请条件,最后若败给了申请流程,想到这就已经心塞的不行了……

很多企业都曾抱怨过,安置残疾人就业管理难度大、企业所承担的风险也很高,但是不安置残疾人就业就要缴纳巨额罚金,两头为难。难道就没有有省钱又省事又能切实帮助到残疾人就业的方法了吗?当然有,你还有同路。

同路是51社保旗下专注于为残障人士提供就业服务的品牌,创新性的构建残障人士劳动共享协作平台的服务模式。同路与全国各地残联合作,依托残疾人就业基地,搭建起企业与残障人士之间的就业桥梁,旨在帮助残障人士实现劳动价值,通过就业摆脱贫困,实现全面小康。


宝策残保金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申报审核代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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