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策网
免费获取优化方案
联系电话:15611267267
宝策网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残保金优化服务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图案,加我微信
宝策网
免费获取优化方案

浙江省级征收单位2020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公告

索引号: 002483798/2021-0008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省残联 发文日期: 2021-06-07 10:25: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省级征收单位: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浙江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7〕26号)、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办发〔2017〕29号)文件精神,现就省级征收单位2020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加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杭省属、中央部属和外省市驻浙江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1年6月10日至7月25日(工作日工作时间)。

三、申报内容及证明材料

本单位2020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需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省级征收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见附件1)。

2. 残疾人职工《残疾人证》或《伤残军人证》(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主管部门颁发的1至8级)复印件(外省户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 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录用、聘用、工资统发、社保缴纳等证明之一;人事代理须提供协议)。

4. 2020年1—12月为残疾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明细。

5. 2020年1—12月在税务系统申报的残疾人职工工资收入表及对公账户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银行流水(如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支付月份提供)。

6.经办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承诺书(见附件2)

四、有关事项

1. 请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作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2. 证明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3. 合同、文件、证件、凭证等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可上门或寄送方式送达审核资料。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71—85781153(兼传真)、85781157。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02号立新大厦4楼

邮编:310005

省级残疾人就业服务QQ群:581682350

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021年6月4日

以下文件需要填报,请点击下载:

附件1:2020年度省级征收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docx

附件2:省级征收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承诺书.docx

 

原文地址:浙江省级征收单位2020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公告

残保金优化职场必备技能


宝策残保金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残保金优化减免申报审核代办服务。
本文编辑:宝策网cbj.cc 本文链接:https://www.cbj.cc/zhengce/3421.html 免责声明:本网除原创内容外,涉及到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传递更多信息、学习相关政策。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您认为本页面转载内容有异议,请发送相关证明邮件server@cbj.cc,在收到邮件后,我们将在核实后进行相应处理。 宝策网为全国各城市企业提供一站式残保金优化服务

相关推荐

扫一扫,微信咨询


定制方案

残保金减免方案咨询:
400-038-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