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残联发【2022】3号《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

各市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民政局、市委编办,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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